關于調整2023年度
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的通知
各住房公積金繳存單位:
根據國務院《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》和建設部、財政部、中國人民銀行《關于住房公積金管理若干具體問題的指導意見》 (建金管〔2005〕5號)精神,自7月1日起,調整2023年度(2023年住房公積金年度為2023年7月1日—2024年6月30日)在職職工住房公積金的繳存基數?,F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。
一、2023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的調整時間原則上為2023年7月1日至9月30日。
二、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按照2022年度職工本人月平均工資計算。本次基數調整后,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基數最高不應超過我市統計部門公布的2022年度城鎮非私營單位從業人員月平均工資的3倍,超過的按3倍執行(2022年度濟寧市城鎮非私營單位從業人員月平均工資為7719元)。月繳存基數最低不得低于濟寧市職工月最低工資標準(現行職工月最低工資標準:任城區、兗州區、鄒城市、曲阜市、微山縣為1900元,濟寧高新區、太白湖新區、濟寧經濟技術開發區參照任城區標準執行;泗水縣、魚臺縣、金鄉縣、嘉祥縣、汶上縣、梁山縣為1700元。)
三、單位調整繳存基數時應提供《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、繳存比例調整申請表》及調整后的《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調整明細表》,并提供《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調整明細表》電子版。表格可在濟寧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網站下載。
濟寧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
2023年6月25日
來源:濟寧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